站内搜索:
首页 - 民政新闻 - 媒体关注  
服务弱势群体 需要强势民政
日期:2012-02-17 点击:10
    新的历史时期下,民政人要把打造“强势民政”作为新理念和目标,服务弱势群体需要强势民政,民政事业自身发展也需要强势民政,政府职能转变更需要强势民政,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保障。
  一、培养三种能力,“强干部”
  强势民政强在队伍。就整个民政队伍而言,要选强班长,配强班子,带强队伍;就单个民政工作者而言,需要实现干部的专业化、职业化。
 
  一是增强综合能力,在“谋”上做文章。“凡事预则立,不预则废”。长期以来,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环境下,民政部门地位不高,民政工作作用不大,更多的是被动工作,民政人更多的是扮演“救火队员”。随着经济转轨、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,在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、维护大局稳定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方面,民政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,地位越来越重要。民政人更需要胸怀全局,找准民政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结合点和着力点,摸准困难群众的所思所盼,在大局下思考、大局下行动,立足科学发展,着力谋篇布局,提高开拓创新能力。
 
  二是增强协调能力,在“和”上下功夫。民政工作职能多、工作面广。一方面要有善于调动党委政府领导的积极性,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、难点、热点问题,站在全局的高度精心谋划民政工作的发展,当好参谋、做好助手;另一方面要善于协调方方面面,树立“大协作”思想,主动与各有关部门协调和沟通,充分发挥其他部门在救助弱势群体方面的重要作用,形成合力,建立构建和谐社会的“统一战线”。
 
  三是增强事业心,在“干”上见实效。民政工作的最大特点是“细”和“实”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,民政服务对象的利益诉求日益迫切多样,惠及民生的民政工作任务更加艰巨,这对执行力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。民政人要有强烈的事业心,敢担当、不敷衍、善创新,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执行力。
  二、打造三项事业,“强实力”
  强势民政强在实力。民政部门只有自身练好内功、基础扎实、实力雄厚,实现民政事业的社会化、市场化,才能更好地为困难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。
一是做大做强传统民政事业。进一步加大党委、政府的重视程度,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拓展民政业务,建立健全“兜底性”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,加强“应急性”救灾机制的建立,加强基层政权和城乡社区建设,落实拥军优抚安置各项任务,加强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,发展慈善事业。
 
  二是努力提升自身造血能力。打造“强势民政”,除了要继续积极争取各级财政的资金支持外,民政人还必须学会用市场经济理念来经营,特别是在一些涉及需要用市场机制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工作上,更要积极主动适应市场,融入市场,利用好市场。积极推行福利彩票产业化、市场化运营;大力发展慈善事业;把地名管理纳入经营城市的范畴,设计并策划新街道、新桥梁拍卖冠名,利用地名招牌开展广告业务;把民间组织管理提升为事业来开发、产业来扶持,培育“社团经济”,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。
 
  三是推进福利事业市场化。从福利机构经办人的具体角色中解脱出来,成为发展福利事业的组织者、引导者、服务者、监督者,更多地从宏观管理、政策制定、经验总结方面进行指导,引导福利企业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,主动参与市场竞争,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,培植壮大部分优质民政资源尤其是养老、公墓等社会福利事业,形成政府引导、社会参与、资金来源多样化的模式,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、社会力量兴办、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。
  三、完善三项机制,“强手段”
  强势民政强在手段。通过民政法制建设,加强民政工作的法制化、现代化,以法律的权威性,杜绝随意性,增强规范性。
 
  一是加大新法出台步伐。古人说:小智治事,中智用人,大智立法。民政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民政工作离不开法律制度的保障。现阶段,民政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和完善法规建设,提高立法的层级,增强民政法律法规的权威性。
 
  二是加快旧法修订速度。现行的民政法规多数颁布的时间较早,内容陈旧过时,有些条文内容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。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,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行为、做到行为规范、程序严密、运行公开、监督有力。
 
  三是加强民政法律落实。民政的法律法规涉及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,一方面,要坚持依法行政、依法民政;另一方面,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社会参与度、公共信息获取度不高的特点,以民生保障工作中的热点、亮点、难点为切入点,加强民政宣传,提升民政的影响力,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面上,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,让社会了解、关注、支持民政,实现全民参与民政,民政惠及全民。
 
 
稿件来源:湘潭在线
版权所有:潍坊市民政局  未经授权不得镜像    地址: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   邮编:261061
电话:(0536)8090102   工作时间:工作日8:30-11:30,13:00-17:00    Email:wfmzjbgs@163.com
Powered by 潍坊民政局
http://www.siteserver.cnSiteServer CMS
Powered by 潍坊民政局
http://www.siteserver.cnSiteServer CMS